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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,2023年度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(以下简称“灌排发展中心”)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。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、委培生,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。京外生源须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。 二、报名条件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 2.遵守宪法和法律。 3.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。 4.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。 5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 6.年龄要求:本科不超过26岁(1997年1月1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(1988年1月1日后出生)。 7.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。 8.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 三、招聘人数、岗位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2人。招聘单位简介、招聘岗位信息详见《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》(附件1)、《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》(附件2)。 四、工作程序 (一)报名 1.报名时间:2023年3月16日至4月9日 2.报名方法: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不设现场报名。报考人员登录中国水利人才网(re***.cn[点击查看]),进入2023年度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。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,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 (二)资格审核 灌排发展中心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专业、学位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,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,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,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,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。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:1方可开考,达不到该比例的,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。 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,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、学位证等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,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。 (三)考试 笔试: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。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,考生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。 面试: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。面试合格线为当天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线。考生需达到面试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轮。 面试环节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,按照5: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。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不足5:1的,按照实际人数确定。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同时开展心理素质测评。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,需提供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,还可提供英语证书或成绩单、计算机能力证书、荣誉证书以及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。 资格复审未通过者,取消参加面试资格。 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水利人才网、中国节水灌溉网等网站公布,同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。 (四)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灌排发展中心组织。根据应聘者综合考试成绩(笔试、面试各占50%)排序,原则上按照岗位聘用计划2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执行。体检费用由灌排发展中心承担。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,如体检不合格,将依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视情况依次确定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,或取消该职位的聘用。具体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灌排发展中心人事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,考察采取个别谈话、实地走访、审核人事档案、同本人面谈、函调等方式进行,全面考察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专业素养、综合素质等情况。 (五)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聘用服务平台、中国水利人才网、中国节水灌溉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 (六)聘用 公示期满后,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,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 (七)待遇 正式聘用人选的待遇及管理,按照国家和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(八)监督部门与举报受理方式 监督部门:灌排发展中心纪委办公室 受理方式:010-63203371 五、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:010-63203691 技术咨询电话:010-63204113 |